⑴ 16、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有哪些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2011 3.2.3 文明施工保证项目的检查评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施工围挡美化处理 施工沿线围挡做美化处理,喷涂供热企业名称、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用语,严禁张贴、涂写垃圾广告。
2、施工围挡安置 围挡安装配合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必须在该段工程施工前完成,以半幅路面为基准。 围挡安置应整齐稳固,安置的位置应以不防碍道路交通和行人通过为原则,除出入口外必须连续封闭,保证施工现场与外界隔离,围挡前应做好交通导向标志,施工时应指派专门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围挡区附近不准堆放余土、施工材料及其他杂物,并保证该范围内整洁。
3、市政施工围挡选择材料 本标段沿线施工围挡选择为蓝色彩钢板,使用厚度不小于0.45mm,彩钢板采用∠60X4角钢做骨架,围挡背面采用30mm钢管做支撑,稳固到既有路面上,围挡支腿部位焊接钢筋棍打眼固定在地面上,增加围挡的抗风稳定性。
4、施工围挡要求 工地围挡可以有效防止尘土和噪音传播,是施工现场不可缺少的安全防护措施。可是个别道口围挡又会遮住路人的视线,行人和车辆经过的时候相当危险,为了路口行车安全,路口两侧施工沿线围挡高1.5米,宽3米为一板。这样便于行人和司机看清路况,提高了施工安全性。
5、其它要求 在沟槽及基坑周边,采用钢管及防护网来围护,并设置当心坠落、请勿靠近等安全警示标志。在沿线平交道口设置限速慢行牌、当心车辆等标识。
6、围挡日常维护及管理 所设围挡按照“谁设置、谁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施工现场围挡安排好专人进行维护,保持围挡完整、清洁、美化、无破损,并在施工结束后予以拆除,清理施工现场,保持安全文明形象,达到文明施工标准。
7、项目部监督管理 项目部定期对施工现场围挡进行检查,并将其作为创 建安全文明工地的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对整改不达标、逾期不整改情节较为严重的施工作业队,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按照相应条款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必须按照《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实行封闭式管理,围挡的高度不得低于1.8米。围挡的颜色宜采用浅蓝色、灰色或白色,无污染和油漆脱落,围挡上可用浅蓝色、灰色或白色油漆喷涂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施工企业标识和项目名称设置标准为:“××公司承建××工程”,字体为仿宋字,字体大小为0.6米X0.8米(宽X高),字体下沿距地面0.6—0.8米,字体必须正确规范、工整美观。
围挡不得用于挡土、承重,不得倚靠围挡堆物、堆料,不得利用围挡做墙面设置临时工棚、食堂和厕所等。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围挡的设置和管理,尚未施工的,由建设单位负责,围挡管理单位应做好围挡的维护、保洁工作,保持围挡清洁,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在围挡上方设置标语、宣传品的,应当按照市政管理行政部门批准的范围、地点、数量、规格、内容和期限设置。禁止利用施工现场围挡设置户外广告。施工现场不按要求设置围挡的,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对其进行处罚;市、区建委将责令其限期改正或停工整改,逾期不改的,移送市、区城管执法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