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行人随便翻栏杆属于什么行为
从法律上讲,是违反《道路安全法》的违法行为。
一、国人中多有图省事的,翻越栏杆很随便,对自己的生命也很漠视。非要出了事才后悔。
二、因为这样做的人忒多,警察也管不过来,便以为这不算什么,其实这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交管部门应该重点整治一下“行人翻越交通隔离护栏”的不文明、不安全行为。
1、按照《交通安全法》对翻越栏杆的违法人,交警可以当场罚款20元:
第六十三条规定: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2、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3、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4、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同时,还应当现场组织违法者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相关法律规定。对不听劝阻、甚至阻碍交警执法的,警方可以依法予以治安拘留。
❷ 翻越马路护栏处罚规定
法律分析: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六十三条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应当依据事实和本法的有关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❸ 翻越护栏怎么处罚
1. 行人未使用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横穿马路,将根据法律规定,面临五元罚款的处罚。
2. 违规者还需接受交警部门的现场安全教育,以加深对相关法律的理解。
3. 那些不听劝阻、妨碍交警执法的行人,可能会被警方依法拘留。
4. 翻越道路隔离设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三条,行人禁止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拦车或进行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6. 交通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责任及时纠正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处罚。
7. 对于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交通影响的,可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8. 根据《道路桥早交通安全法》第八十条至第八十二条,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拘留等。
9. 依照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警告或五元至五十元罚款;若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其车辆可能会被扣留。
❹ 翻越护栏会受到的处罚有
法律分析:有行人跨越护栏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50元罚款。公安交管部门表示,对于跨越护栏的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一旦发现,不仅会对行人进行批评教育,还将依法予以50元的罚款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