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焊工对身体有什么伤害
电焊对身体的危害如下:
电焊烟尘
是金属及非金属物质在过热条件下产生的高温蒸气。烟尘颗粒小,极易吸入肺中。长期吸入会造成肺组织纤维性病变,即电焊工尘肺,且常伴随锰中毒、氟中毒和金属烟热等并发症。
有毒气体
在焊接电弧所产生的高温和强紫外线作用下,焊接电弧周围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气体,如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氟化氢等。
臭氧:是一种无色、有特殊剌激性气味有害气体。它对呼吸道粘膜及肺有强烈的剌激作用。手工电弧焊产生的臭氧一般低于国家的卫生标准,但通风条件不好的条件下进行氩弧焊时,浓度相当高,长期吸入低浓度臭氧,可引发支气管炎、肺气肿、肺硬化等疾病。
一氧化碳:为无色、无味、无剌激性气体,主要来源于二氧化碳气体在电弧高温作用下分解产生的。所以,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作业时,一氧化碳浓度最高。它极易与人体中的血红蛋白相结合,而且极难分离,大量血红蛋白与一氧化碳结合,会使人体输送和利用氧的功能发生障碍,造成人体组织因缺氧而坏死。
氮氧化物:有剌激性气味的有毒气体,主要是二氧化氮,它为红褐色气体,有特殊臭味。当被人吸入后,会进入肺中与水起作用,形成硝酸及亚硝酸,对肺组织产生剧烈的剌激与腐蚀作用,引起肺水肿。
氟化气:无色的腐蚀性气体,毒性剧烈。可由呼吸系统和皮肤吸收,可引起支气管炎和肺炎,同时能对全身产生毒性作用。
电弧光辐射
焊接产生的电弧光主要包括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其中紫外线主要损伤眼睛及裸露的皮肤,引起角膜结膜炎(电光性眼炎)和皮肤红斑症。眼部长期接触红外线照射,会造成红外线白内障。
② 建筑工地中常见的钢结构的焊接方法
钢结构焊接主要以手工电弧焊焊接方法为主,有焊条电弧焊、埋弧焊、二氧化碳焊及氩弧焊等,在有些场合还有气焊及气割等。
一、手工电弧焊:这是最常用的一种焊接方法。
手工电弧焊设备简单,操作灵活方便,适于任意空间位置的焊接,特别适于焊接短焊缝。但生产效率低,劳动强度大,焊接质量与焊工的技术水平和精神状态有很大的关系。
二、自动或半自动埋弧焊(电弧焊)
埋弧焊是电弧在焊剂层下燃烧的一种电弧焊方法。焊丝送进和焊接方向的移动有专门机构控制的称埋弧自动电弧焊;焊丝送进有专门机构控制,而焊接方向的移动靠工人操作的称为埋弧半自动电弧焊。
三、 气体保护焊
气体保护焊是利用二氧化碳气体或其他惰性气体作为保护介质的一种电弧熔焊方法。它直接依靠保护气体在电弧周围造成局部的保护层,以防止有害气体的侵入并保证了焊接过程的稳定性。气体保护焊的焊缝熔化区没有熔渣,焊工能够清楚地看到焊缝成型的过程;由于保护气体是喷射的,有助于熔滴的过渡;又由于热量集中,焊接速度快,焊件熔深大,故所形成 的焊缝强度比手工电弧焊高,塑性和抗腐蚀性好,适用于全位置的焊接。但不适用于在风较大的地方施焊。
四、电阻焊
电阻焊是利用电流通过焊件接触点表面电阻所产生的热来熔化金属,再通过加压使其焊合。电阻焊只适用于板叠厚度不大于12mm的焊接。对冷弯薄壁型钢构件,电阻焊可用来缀合壁厚不超过3.5mm的构件。
③ 施工工地露天焊接处罚
法律分析:环保部门对工地焊接环境不达标,有处罚权。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